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满洲里市)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6 15:20:56
来源: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站
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满洲里市)体检通知
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对进入体检范围(满洲里市)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详见附件1)。现将体检环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2025年9月1日上午8:00
(二)体检医院及地址
体检医院:满洲里市人民医院二楼体检科
地址:满洲里市合作区世纪大道东100号
(三)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务必在9月1日早上7:50前到达等待体检。
2.体检当日,应聘人员要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预计每人500元(具体金额以医院实际收费为准),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须携带材料
(一)二代身份证
(二)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四、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需与满洲里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提出复检申请,经核准后通知本人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体检当日需空腹。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须禁酒,饮食清淡,注意休息。孕期、生理期应聘人员需提前向检查医师声明。
(二)如有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环节及后续资格的请填写《自愿放弃体检环节声明》,并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470-6234709)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四)补充招聘拟聘人员确定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自主开展非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规定以各招聘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考试总成绩计算比例及未尽的其他事项按照《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资格复审工作贯彻于补充招聘全过程。本公告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其他需要调整事项,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七、纪律要求
(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对于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470-6234709(上午9:00-11:00,下午14:30-15:00)
监督举报电话:0470-6262010(上午9:00-11:00,下午14:30-15:00)
附件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满洲里市)体检名单
附件2:自愿放弃体检环节声明
附件3:体检须知、体检承诺书
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满洲里市)体检名单.pdf【43.63 KB】
附件2:自愿放弃体检环节声明.docx【257.74 KB】
原文标题: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满洲里市)体检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manzhouli.gov.cn/News/show/1370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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