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鄂伦春自治旗幼儿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9 14:04:56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
关于公布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鄂伦春自治旗幼儿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的公告
根据《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鄂伦春自治旗幼儿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查询(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2025年6月11日
体检名单:
邵春杨,吕思琦
(二)体检医院及地址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阿里河镇)。
(三)相关要求
1.考生务于体检当日早8:30前到达旗人民医院综合楼一楼导诊台,本人凭身份证领取体检表、体检导检单,缴纳体检费,并按体检流程进行体检。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
2.体检费用:体检费496元(可扫码支付),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3.体检须携带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体检表、体检导检单。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四)体检相关事项
部分体检项需复检的应聘人员,由鄂伦春自治旗公开招聘领导专班办公室负责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请保持电话畅通。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纪律要求
接受体检的考生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对于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考生,将取消其体检资格。
咨询联系电话:0470-5622902
附件1: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鄂伦春自治旗幼儿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
附件2:体检注意事项
鄂伦春自治旗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专班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
附件1: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鄂伦春自治旗幼儿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xls【22 KB】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鄂伦春自治旗幼儿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elc.gov.cn/News/show/1349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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