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乌海市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20:11:05

来源: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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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乌海市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公告》,现将本次专场招收(乌海市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报考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乌海市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

  (一)资格复审方式:资格复审统一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18:00截止。审核时间:2025年1月15日9:00-18:00。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将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反馈至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提交材料,防止因未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具体邮箱及咨询电话见《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乌海市岗位)资格复审邮箱及咨询电话》(附件1)。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须将下列材料的原件,按照顺序依次扫描成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名称按“报考部门+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

  (一)《报名登记表》(需签字确认);

  (二)面试语种确认书(见附件2);

  (三)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四)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七)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八)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九)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应确保上传材料的内容清晰、完整,因提供的材料不清晰、内容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结果出现偏差甚至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资格复审各项材料原件,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后招聘单位对原件材料进行审核。

  (三)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审核提交的材料,以资格复审通过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材料为准。应聘人员需随时关注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未及时修改提交的,后果自负。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材料及错发邮箱导致资格复审工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放弃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见附件4)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并电话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之比)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六)未尽事宜按《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1 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乌海市岗位)资格复审邮箱及咨询电话.xlsx

  附件2 面试语种确认书.docx

  附件3 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放弃资格复审声明.docx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0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乌海市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wuhai.gov.cn/rsj/733324/733364/220053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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