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乌兰察布市“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相关事宜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7 13:02:34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
关于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乌兰察布市“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乌兰察布市“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环节的“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应聘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人员》。
加试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参加加试,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资格。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二、加试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务于2024年12月31日上午7:30前报到,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二)加试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8:30。
(三)加试地点:乌兰察布市众创大厦7楼(请从大厦东门南侧进入)。
三、加试要求
(一)加试方式
加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试人员通过口述形式翻译成蒙古语言。
(二)加试流程
1.人员报到。加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选其一即可)及《报名登记表》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2.抽签。加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后,集中抽签确定加试顺序。
3.加试。加试人员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加试考场进行加试,加试人员思考和翻译时间共5分钟。
(三)加试结果判定方式
加试考官为3人,若2名或3名考官加试结果为合格,加试人员通过加试,否则,加试结果不合格。加试结果当场公布。
(四)加试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纪律要求
(一)加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加试,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二)加试人员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依次入场,不能在中途随意离开指定地点。
(三)加试人员不得向工作人员打听任何有关加试的内容;加试人员不得在加试场所内谈论与加试有关的话题。
(四)加试人员参加加试时不得穿戴具有标志性徽章、饰物的服装;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成员等个人信息。
(五)加试人员进入候考室后,须主动将通讯工具交给工作人员保存,加试全部结束后领取,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六)加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加试人员不得带陪同人员入内。
附件:《“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人员》.xls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7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乌兰察布市“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wmpta.org.cn/article/63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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