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党校系统2025年人才引进4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30 18:10:25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呼和浩特市党校系统2025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贯彻实施呼和浩特市党校系统“人才强校”战略,持续加大人才吸纳集聚力度,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决定引进一批高学历青年人才和成熟型人才助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此次人才引进涉及呼和浩特市委党校和武川县委党校两个事业单位。呼和浩特市委党校计划引进人才39名;武川县委党校计划引进人才5名。详见《呼和浩特市党校系统2025年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人才条件
(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需求岗位规定的条件及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标准。
4.关于年龄要求
①报考青年人才岗的,博士研究生年龄需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30日(不含)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需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30日(不含)之后出生。
②报考成熟型人才岗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9月30日(不含)之后出生。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青年人才岗引才条件
(1)呼和浩特市委党校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厦门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共中央党校等32所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及往届毕业生(须具备“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②取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9所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③取得全国各大院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2)武川县委党校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国内“双一流”高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共中央党校、福建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取得以上院校或其他“双一流”大学全日制学历学位)的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②以民族学类专业报考者,西南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取得以上院校或其他“双一流”大学全日制学历学位)的应届及往届毕业生也可报考教师岗3、教师岗4、教师岗5。
(3)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2.呼和浩特市委党校成熟型人才岗引才条件
全国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讲师团、普通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工作人员,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报考。
2.所有引进岗位均不允许使用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名。
3.在职人员需个人自愿且经组织同意。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5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
2.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已进入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体检或考察环节的人员。
4.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定向培养生原则上不得报名,但是定向到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且非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培养生可以报名。
5.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6.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
9.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有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规定,工作程序如下。
(一)报名
1.关于呼和浩特市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武川县委党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相关事宜如下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①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9时—10月28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②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研究生专业参考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网址: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
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③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建议报名人员于报名开始后的前5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资格审查情况并按照用人单位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用人单位研判。
特别提醒: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
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用人单位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
④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并在报名时上传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可按照符合报名条件对待。
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考生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认定参照上述办法。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签署《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呼和浩特市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不得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等其他个人信息)。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③各学习阶段(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a.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习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b.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c.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获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④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报考对党员身份有要求的岗位,须上传)
⑤具备报名该岗位资格的其他佐证材料。
(3)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①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②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
③需要说明的问题:须对照岗位要求,填写是否符合该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专业水平等其他条件。
④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可不予审查通过。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⑤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凡因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评估认定、体检考察以及公示聘用的,责任自负。
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⑥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2.关于呼和浩特市委党校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事宜如下
(1)报名可采取邮箱报名及现场报名等方式。报名人员可直接联系呼和浩特市委党校,投递个人简历,填写《呼和浩特市委党校2025年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时间段随时报名,及时评估,招满为止。
报名邮箱:hhhtswdxbgs@163.com;
学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云鹏西街1号;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12月31日;
联系电话:0471-7250957,0471-7250963;
联 系 人:乔艳茹、谷雨。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参考研招网硕博士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3)报名人员需向呼和浩特市委党校报名邮箱投递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成果目录及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等资料。提交材料时,请注明本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报名人员需确保所提交报名材料真实、准确。主要包括: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②本人简历。③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④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站:http://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成果目录及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等资料扫描件。⑥具备报考该岗位资格的其他佐证材料。
3.关于呼和浩特市委党校的成熟型人才岗报名事宜如下
(1)报名可采取邮箱报名及现场报名等方式。报名人员可直接联系呼和浩特市委党校,投递个人简历,填写《呼和浩特市委党校2025年引进成熟型人才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和《教学专题及科研成果清单》(附件4),在报名时间段内随时报名,及时评估,招满为止。
报名邮箱:hhhtswdxbgs@163.com;
学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云鹏西街1号;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12月31日;
联系电话:0471-7250957,0471-7250963;
联 系 人:乔艳茹、谷雨。
(2)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完整、准确填写《报名表》,上报的《报名表》不得有改动痕迹。
个人简历填写从就读本科至报名开始之日止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院、院系和专业、学位;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职务;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取得的资格证书、奖惩情况要如实填写。
报考者对所填报信息完整、准确、规范、真实做出承诺并在《报名表》上亲笔签名。凡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
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考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审核。
(3)报考人员须填写《教学专题和科研成果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向呼和浩特市委党校报名邮箱投递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明、成果目录及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等资料。提交材料时,请注明本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报名人员需确保所提交报名材料真实、准确。主要包括: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②本人简历。③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④最高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站:http://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⑤职称证书扫描件。⑥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扫描件。⑦成果目录及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等资料扫描件。⑧具备报考该岗位资格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关于呼和浩特市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武川县委党校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资格审查事宜如下
(1)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14日9时—10月29日12时。报名人员对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需求表》中报名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3)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关于呼和浩特市委党校的博士研究生和成熟型人才岗资格审查事宜如下
用人单位根据引才公告规定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对《岗位需求表》和公告中明确的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查阅《岗位需求表》中报名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评估认定
评估认定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评估认定形式及考察内容
评估认定环节严格按照引才方案组织实施,采用试讲加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具体包括:是否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是否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是否具有一定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能力。评估认定环节一般不设置开考比例。根据评估认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评估认定的组织
对符合评估认定条件人选开展评估认定工作。通过网站发布、电话通知等形式告知报名人员评估认定具体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评估认定。规定时间未参加评估认定或不使用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评估认定结果
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根据评估认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组织加试确定人选。加试形式由用人单位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续体检、考察等各阶段出现并列的,都按此原则确定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通过发布公告网站、电话通知等方式公布及进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1)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须选择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
(2)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
(3)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报名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用人单位应尽快安排报名人员复检。用人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和人岗相适情况,重点考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能力上不胜任的人挡在门外。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所在院校出具鉴定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及结论。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对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4)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5)在本次引才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6)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7)在引进人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影响聘用的。
(8)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原所在单位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9)具有其他影响聘用资格情形的人员。
考察期间无法正常联系、拒不配合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放弃引进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名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配合考察组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人员须书面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签约、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评估认定、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校委会会议研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确定拟签约、公示人员。对于高校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要及时与拟聘用人员和高校共同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待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按程序公示。对于其他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于公示期间反映的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用人单位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送引进人才相关材料,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聘用文件。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办理手续,进行备案。
四、其他事项
1.同一岗位引进计划的递补累计不得超过2次。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呼和浩特市委党校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武川县委党校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武川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5.报考市委党校的人员,取得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聘用后分5年给予10万元安置费。报考武川县委党校的人员,均分5年给予10万元安置费。
6.引进人才实行3年最低服务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7.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重要事项的通知。报考人员要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引进人才各环节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8.本次人才引进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9.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政策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武川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
呼和浩特市委党校
2024年9月30日
原文标题:呼和浩特市党校系统2025年人才引进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hpta.org.cn/shiyedanweigonggao/2024930161819.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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