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2024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2 13:36:25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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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关于2024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2024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2024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五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一)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查询报告、所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环节。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应聘单位联系。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三、面试相关事宜

  (一)面试时间

  2024年8月23日全天,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兴安南路与双河路交汇口向西200米北方人才大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2024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联系人:卢昕晖 电话:0471-3355802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

  2024年8月12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关于2024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ibugongbao/2024812132504.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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