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控制数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5 09:21:33

来源:兴安盟人民医院官网

关于兴安盟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兴安盟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工作安排,已于7月12日完成理论考试,机考成绩现场已经公布确认,不再公开发布,笔答考生的成绩将以短信形式告知考生本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13日8:00至12:00,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复审资格。递补时间:2024年7月13日14:0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兴安盟人民医院新址(乌兰浩特市罕山西街66号)门诊6楼4号、5号会议室。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五)岗位要求的职称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审核单位。

  (二)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三)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五、本公告由2024年兴安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组织人事科0482-8282070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482-8282332

  附件:下方二维码查看2024年兴安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兴安盟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2日

  原文标题:关于兴安盟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xamyy.com/index.php/home/index/article/aid/3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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