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兴安盟蒙医岗位)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5 17:48:46
来源:兴安盟人事考试网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蒙医岗位)面试公告
为确保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蒙医岗位)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制定本公告。
一、面试对象
参加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中报考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蒙医岗位且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9日
地点:兴安盟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35号,兴安盟人民医院医学模拟中心地下负一层)
面试通知书附后,考生自行打印。
三、面试方式及语言
面试测试内容为蒙医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资格复审时选择的面试语言答题,不能混用两种语言答题。
四、面试流程
1.候考。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面试通知书(见附件),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兴安盟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兴安盟人民医院医学模拟中心地下负一层),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填写登记表。
2.面试。面试时间为8分钟。以后每间隔8分钟面试一人,依此类推。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3.面试成绩。每组评委的赋分,去掉面试总分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评委赋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在等候分数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谈或向面试室张望;听取完分数并签字确认后,应立即离开考点。
4.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五、面试纪律
1. 考生不得穿戴有特殊标志的服饰。
2.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抽签后配合工作人员核验身份证件、面试出场顺序的确定工作。顺序牌统一戴在左胸偏上位置。
3.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表明姓名、报考职位等所有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面试时如透露个人信息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5. 进入考点后,考生须遵守面试纪律,不得外出、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聊天,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评委或工作人员,不得扰乱考场纪律,不得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面试完的按零分处理。
6. 考生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恶意捏造或故意散布谣言,扰乱考试秩序。对于煽动、串联、幕后操纵他人进行信访,蓄意捏造、传播谣言的机构或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查无实据、构成诬告陷害的,要追究相关考生责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 评委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考试期间,评委、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场所。要切实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8. 凡评委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9. 考场对通信信号进行屏蔽。
10. 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等工作,请考生关注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纪律监督
纪检等有关部门将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面试工作中有不妥之处或不当行为,及时提出并予以纠正。此次面试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82-8266034
七、其它事项
1. 请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带齐证件,提前到达考场。
2. 本次面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任何机构。
咨询电话:0482-8266808
附件:1.面试通知书
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原文标题: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蒙医岗位)面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xamks.com/html/8/Content2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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