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招
发布时间:2024-03-11 10:26:28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
2024年度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2024年度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4年3月23日。
参加面试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00前到达面试考点签到处进行签到,迟到1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鄂伦春自治旗实验小学(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青年路),请考生提前规划好前往方式及乘车路线,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岗位分组
本次面试分为综合类岗位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共6个组分别进行面试(详见分组表)。A、B、C、D为综合类岗位组,E、F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组。请面试考生认真核对报考部门和报考职位。
组别 | 报考单位 | 岗位 |
A组 | 鄂伦春自治旗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 管理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
A组 | 鄂伦春自治旗殡葬服务中心 | 管理岗位(项目人员岗位) |
A组 | 鄂伦春自治旗社会福利院 | 管理岗位(普通岗位) |
A组 | 鄂伦春自治旗公路养护站 | 专业技术岗位(普通岗位) |
A组 | 鄂伦春自治旗公路养护站 | 管理岗位(项目人员岗位) |
A组 | 鄂伦春自治旗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普通岗位) |
A组 | 鄂伦春自治旗马鞍山林场 | 专业技术岗位(项目人员岗位) |
A组 | 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工作站 | 专业技术岗位(普通岗位) |
A组 | 鄂伦春自治旗嘎仙沟林场 | 专业技术岗位1(高校毕业生岗位) |
A组 | 鄂伦春自治旗嘎仙沟林场 | 专业技术岗位2(转岗) |
A组 | 鄂伦春自治旗嘎仙沟林场 | 管理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
A组 | 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局综合保障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
A组 | 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1(普通岗位) |
A组 | 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2(项目人员岗位) |
B组 |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收支运行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1(高校毕业生岗位) |
B组 |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收支运行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2(转岗) |
B组 |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收支运行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3(转岗) |
B组 |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收支运行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4(普通岗位) |
B组 |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收支运行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5(普通岗位) |
B组 |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综合保障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1(转岗) |
B组 |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综合保障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2(高校毕业生岗位) |
B组 | 鄂伦春自治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专业技术岗位2(高校毕业生岗位) |
B组 | 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项目人员岗位) |
B组 | 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保障中心 | 管理岗位(转岗) |
B组 | 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党群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普通岗位) |
B组 |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
B组 | 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
B组 | 鄂伦春自治旗克一河镇党群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
B组 | 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党群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转岗) |
C组 | 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普通岗位) |
C组 |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项目人员岗位) |
C组 | 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普通岗位) |
C组 | 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党群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项目人员岗位) |
C组 |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管理岗位1(项目人员岗位) |
C组 |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管理岗位2(项目人员岗位) |
C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 管理岗位(转岗) |
C组 |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 管理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
C组 | 鄂伦春自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管理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
C组 | 鄂伦春自治旗计划生育协会 | 管理岗位1(普通岗位) |
C组 | 鄂伦春自治旗计划生育协会 | 管理岗位2(普通岗位) |
C组 | 鄂伦春自治旗计划生育协会 | 管理岗位3(高校毕业生岗位) |
C组 | 鄂伦春自治旗职工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1(财务管理)(转岗) |
C组 | 鄂伦春自治旗统战事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1(文字综合)(高校毕业生岗位) |
D组 | 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1(办公综合)(转岗) |
D组 | 鄂伦春自治旗委直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 专业技术岗1(业务岗位)(普通岗位) |
D组 | 鄂伦春自治旗融媒体中心 | 专业技术岗1(项目人员岗位)(项目人员岗位) |
D组 | 鄂伦春自治旗融媒体中心 | 专业技术岗2(业务岗位)(普通岗位) |
D组 | 鄂伦春自治旗融媒体中心 | 专业技术岗3(业务岗位)(普通岗位) |
D组 | 鄂伦春自治旗融媒体中心 | 专业技术岗4(业务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
D组 | 鄂伦春自治旗融媒体中心 | 专业技术岗5(业务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
D组 | 鄂伦春自治旗融媒体中心 | 专业技术岗6(财务管理)(普通岗位)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2(转岗)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克一河镇中心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1(高校毕业生岗位)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中心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1(项目人员岗位)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2(项目人员岗位)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5(高校毕业生岗位)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6(普通岗位)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8(普通岗位)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11(普通岗位)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12(高校毕业生岗位)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13(高校毕业生岗位)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14(转岗)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中心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普通岗位)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1(转岗)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4(高校毕业生岗位)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6(高校毕业生岗位)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8(高校毕业生岗位)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9(高校毕业生岗位)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13(普通岗位)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14(转岗) |
E组 | 鄂伦春自治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4(转岗) |
F组 |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4(普通岗位) |
F组 |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6(普通岗位) |
F组 | 鄂伦春自治旗传染病防治院 | 专业技术岗位2(项目人员岗位) |
F组 |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3(普通岗位) |
F组 | 鄂伦春自治旗克一河镇中心卫生院 | 专业技术岗位3(普通岗位) |
F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7(高校毕业生岗位) |
F组 |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11(转岗) |
F组 |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 专业技术岗位12(普通岗位) |
F组 | 鄂伦春自治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1(普通岗位) |
F组 | 鄂伦春自治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3(普通岗位) |
F组 | 鄂伦春自治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5(转岗) |
F组 | 鄂伦春自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1(高校毕业生岗位) |
F组 | 鄂伦春自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2(普通岗位) |
四、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根据岗位采取不同面试测试内容,综合类岗位测试公共知识,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测试卫生专业知识。面试试题2道,面试时间为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关闭并主动上交工作人员保存(完成面试后在指定地点领取),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在候考和面试过程中严禁翻阅各类资料,一经发现即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或上身着白色等浅色衬衫,下身着深色裤子(裙子),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顺序号。进入考场至面试结束离开考场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在题签上作任何标记,禁止将题签、草稿纸带出考场。面试过程中,如需要考试用品(纸笔等),请举手告知主考官。
4.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面试按照资格复审时确认的语言进行作答,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候考区域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
6.考生在候考期间饮品、食品自备。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面试结束领取成绩单的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点,不得在考点、考场附近逗留。
六、面试成绩
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测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考生须达面试合格分数线5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室等待通知。
七、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适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政府序列岗位咨询电话:0470-5622387
党委序列岗位咨询电话:0470-5627302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咨询电话:0470-5625036
受理时间:工作日09∶00-12∶00
14∶00-17∶00
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8日
原文标题:2024年度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elc.gov.cn/News/show/1195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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