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21:38:02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地点

  1.为保障此次资格复审工作公平公开透明,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采取线下审核。

  2.时间:2024年1月30日9:00至12: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33号)一楼会议室。

  (三)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6.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8.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9.《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3)。

  10.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所有资格复审资料,于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关的资格条件。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计入诚信档案。

  3.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者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工作以电话方式通知,电话无法打通或接到递补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取消递补资格。

  4.资格复审通过后,需确认面试答题语种,提交《面试语种确认书》。面试答题语种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二、面试及相关要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公告请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另行发布,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电话:0471-338715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

  电话:0471-3387465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

  电话:0471-338704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电话:0471-3387143

  附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专业证明

   2.考生诚信承诺书

   3.面试语种确认书

  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ibugongbao/2024126210540.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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