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7:24:56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关于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1.2024年1月26日,上午9:00-11:30
2.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29日,上午9:00-11:30
3.资格复审递补事宜将以电话形式于1月26日开始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顺畅。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四楼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1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一)《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三)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大学起所有学历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附件1)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审查现场需要扫描二维码进行确认。
(五)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岗位表中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出具证明的党组织公章)或《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八)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 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二) 资格复审环节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电话无法打通或接到递补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取消递补资格。)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审核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通过后,须现场确认面试答题语种,签署《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三)。面试答题语种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四)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计入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471-3458212、0471-3458239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2024年1月24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关于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ibugongbao/2024124165200.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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