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自治区团委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8:05:15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内蒙古自治区团委关于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开始。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30日上午9: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自治区团委视频会议中心(804房间)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科尔沁南路69号留创园大厦副楼C座。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6.报考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说明单位同意报考;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8.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

  9.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2份;

  10.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内蒙古自治区团委(0471-4962164)。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招聘公告》规定为准),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团委2024度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的要求执行。

  五、联系电话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1-4962164

  附件:

  1.自治区团委考生诚信承诺书

   2.自治区团委面试语种确认书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专业证明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关于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ibugongbao/2024123175145.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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