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兴安盟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0 18:13:57

来源:兴安盟人事考试网

关于2023年兴安盟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23年兴安盟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体检在各级组织部、人社局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 由各旗县市组织部、人社局和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体检工作须于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根据相关要求,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

  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人员体检从即日开始,具体体检事宜、时间、地点、费用等问题由各旗县组织部、人社局协调体检医院确定、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日早7点,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注意如下事项:

  1、体检前三日注意清淡饮食、忌酒、忌甜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检查前禁食8—12小时;检查当天需空腹(禁食、禁水)完成抽血、腹部彩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2、采血、腹部彩超等项目检查前请空腹(禁食、禁水),孕妇请提前与领队及体检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上交怀孕证明(彩超报告)避开X线检查。

  3、经期的女士不宜进行尿化验检查(经净3-5天后再做),请提前与领队说明情况,保留尿化验试管,等待另行通知检查时间。

  4、视力检查为矫正后的视力。(需要佩戴眼镜的考生请佩戴眼镜进行检查)

  5、女性体检当天不宜穿连衣裙、丝袜、或穿有珠片或带有金属钮扣的文胸、衣服。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时参加体检,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与用人单位说明原因。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市组织部、人社局和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须于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各旗县市组织部、人社局和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各级组织、人社部门电话:区号0482

  盟委组织部:8267671 盟 人 社局:8266520

  中旗组织部:4128282 乌市人社局:8299681

  前旗人社局:8399593 中旗人社局:4128036

  突泉组织部:5131030 突泉人社局:5177712

  阿市人社局:2773806

  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兴安盟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xamks.com/html/8/Content1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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