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乌海市海南区“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10人简章(3)
发布时间:2023-08-18 15:46:22
来源:北方海南
(二)资格复审
报名后,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核评审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不存在影响取得学历学位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考生本人须在证明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有关规定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简章》中规定时限取得,遵守有关规定取消引进资格”。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引进人员须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4)报名区属幼儿园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
①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担任班主任、配班教师或环节干部1年以上证明;
④获奖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如具备1年以上从事实验室检验检测或传染病防控及相关工作经历,还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6)报名区属国有企业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7)报考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8)报考有其他要求的岗位,还须携带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核评审资格。
(三)考核评审
1. 由海南区2023年教育、卫健系统、区属国有企业“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考核评审,满分为100分。
2.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及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评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评审资格。
3. 考核评审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评审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引进人员的考核评审成绩须达到本人考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评成绩以现场发放成绩通知单方式公布。
4. 考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 考试总成绩=考核评审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北方海南”“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6. 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按照每个岗位引进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体检
1. 体检机构由海南区2023年教育、卫健系统、区属国有企业“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引进人员自理。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 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考察及签约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海南区2023年教育、卫健系统、区属国有企业“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重点掌握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学业成绩、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在校表现、奖励处分、遵纪守法,以及是否符合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后,签订《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附件4),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引进资格。对签署《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后提出放弃我区引进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解约。对因考察出现缺额、违反纪律要求取消引进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在未确定为签约人选且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引进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海南区2023年教育、卫健系统、区属国有企业“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北方海南”“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办理聘用手续
1. 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海南区“一事一议”人才引进备案表》,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2. 试用期。聘用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 服务期。聘用合同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区属国有企业另行约定)。
4.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引进人员在本次人才引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
四、相关待遇
(一)区属幼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区事业单位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区属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实行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与相关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业绩责任书等契约化文件。聘期3年,每年对业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引进人员考核及薪酬分配按照《海南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绩效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三)人才公寓。引进人才在乌海市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程序申请租住人才公寓过渡性住房。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考生要始终保持电话畅通,超过12小时未接通电话的,视为自动放弃。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和要求均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北方海南”“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因引进人员未能及时关注已公布的有关要求,造成引进失败的,责任由引进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评审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情形,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引进人员存在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引进人员诚信档案。
(五)本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北方海南”“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本次“一事一议”人才引进工作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回避制度,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本简章由海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对“一事一议”人才引进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过程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令)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473—4022171(区属幼儿园)0473—4023510(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3—4022595(区属国有企业)监督举报电话:0473—4021232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docx
附件2: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docx
海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8月18日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