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选调13名工作人员公告(3)

发布时间:2023-08-08 13:42:58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

  (五)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2.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选调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4.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超出该岗位选调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与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实际确定)。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通过审阅报考人员档案材料和深入其所在单位了解其现实表现等方式,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选调计划数缺额的,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造成选调计划数缺额的,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自动放弃原因造成计划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试用与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由市政府办公室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试用考察。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回原单位工作。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在岗位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考试选调岗位的职务层次均为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进入选调范围的,办理调动手续后,占事业编制。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公开选调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本次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命题组为名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次选调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其他情况需作出调整的,届时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考人员在公开选调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报考人员所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4-8320157市政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74-8320164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报名系统电脑技术服务电话:

  0474-8246513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编辑:常青藤)

qrcode

事考微客服

咨询考试疑问

获取备考资料

获取课程图书推荐

加群考友一起备考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