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乌海市海南区补充招聘17名城市管理执法协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1 16:13:12

来源:乌海人社

  2023年乌海市海南区补充招聘17名城市管理执法协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海南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城市管理效能,根据业务需要,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城市管理协管辅助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协管人员17人(综合岗位男性12人,综合岗位女性5人)。

  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并服从岗位调剂。

  三、应聘人员任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2.户籍要求:具有乌海市生源地、乌海市户籍或乌海市常住人口(户口本或者居住证明截止到2023年7月29日);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突发性疾病史,无肢体功能障碍;

  4.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学习力、执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规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4.曾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特别明显纹身的;

  7.本人及近亲属成员参与过非法聚会、游行及非正常上访行为,拒不执行政府依法行政行为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及用工形式

  (一)薪酬待遇:聘用人员每月应发工资3917元(包括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用工形式:依法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三年。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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