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引进5名人才公告(2)

发布时间:2023-08-01 11:22:53

来源:呼伦贝尔中级人民法院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试题为国家通用汉语言文字制卷,需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汉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结构化面试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

  3.评估认定成绩

  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

  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差额1:2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引进人才工作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体检医务人员与体检者有构成回避关系的,体检医务人员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按照岗位数,成绩由高到低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存在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存在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引进手续,待查实后由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后,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市委组织部备案。

  (六)递补

  引进工作设置递补环节,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每个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拟引进人员《聘用通知》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人才储备

  拟引进人员《聘用通知》下发后,体检、考察合格但未被引进的差额人选,经市中院党组研究后,纳入市中院所属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储备库管理(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如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有用人需求的,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在储备库中按专业择优选用,采取“组织考察”方式直接引进。

  (八)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九)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联系人:马雯雯、赵佳琳

  咨询电话:0470-8669030

  监督联系人:珍珠

  监督电话:0470-8669188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四、其他

  (一)2023年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引进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如因其他因素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本次人才引进评估认定环节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三)本实施方案由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3年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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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3年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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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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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7月31日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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