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巴彦淖尔五原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2人公告(2)
发布时间:2023-07-24 11:59:05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自行负责。
2.资格审查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①填写好彩色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承诺书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5张。
②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和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⑥岗位条件有年龄放宽到45周岁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的,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⑦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
⑧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与原所在工作单位(包括企业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⑨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凭证。
3.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提交(附件1《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后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4.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5.《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卫健系统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6.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一)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五原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面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报名审查通过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五原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对于公开招聘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申请,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另行通知。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五原县人民政府网。
4.参加面试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
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五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7.结构化面试时,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8.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9.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五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形成具体考察结论。
(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五原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卫健委将拟聘用人员报告和拟聘用人员填写的《2023年度五原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聘用审批表》(一式3份)上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确定最低服务期限。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招聘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二)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五原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三)本公告由五原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度五原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1.《报名登记表》
3.《2023年度五原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会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原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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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