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引进38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1 13:41:24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

  2023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引进38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巴政发〔2023〕3号)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为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巴彦淖尔施展才华、建功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将巴彦淖尔市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8人(事业编制),引进需求详见《巴彦淖尔市2023年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1日(含)以后出生)。

  6.学历学位条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包括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研究生)。

  7.专业条件:详见《需求目录》(附件1)。《需求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巴彦淖尔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号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具体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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