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呼伦贝尔牙克石市招聘82名社区工作者公告(2)
发布时间:2023-07-17 17:48:15
来源:牙克石政府
(三)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在网上银行进行交费,笔试收费每人70元(包括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完成报名的人员须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环节使用。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开考比例。
(二)笔试时间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2023年7月31日,通过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ks.gov.cn)发布准考证打印时间公告。
2.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测试》
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基本知识、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
(四)笔试政策加分
对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公布笔试总成绩
1.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2.笔试总成绩适时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只能查询本人成绩信息。笔试结束后,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并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提前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二)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在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2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三)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四)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由民政部门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考生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七)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三)应聘人员面试时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四)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考试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考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需达到6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公布成绩时应聘人员只能查询本人成绩信息。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招聘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由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须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