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3 14:57:39 呼伦贝尔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s://nmg.huatu.com/sydw/hlbr/ 文章来源:呼伦贝尔市人才网
【导读】华图呼伦贝尔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呼伦贝尔市人才网发布:2023年呼伦贝尔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引进16人公告(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考试交流,政策解读,备考资料下载,更多资讯请关注内蒙古华图微信公众号(nmghuatu),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471-5105555.
(四)人岗相适评估
1.评估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经加试笔试环节确定的人员)参加人岗相适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估方式:
(1)教育类岗位人岗相适评估通过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其中:体育教师岗位专业能力测试采用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形式。其他学科教师岗位专业能力测试采用试讲形式。
(2)结构化面试由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详见综合性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方案,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3)专业能力测试由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3.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的确定:
结构化面试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比例为4:6。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体育教师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试讲成绩(总分60分)+专业技能展示成绩(总分40分);其他学科教师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试讲成绩(总分100分),设立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教育类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专业能力测试得分高者确定人选,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人选。
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结束后各岗位按拟引进计划人数1:1的比例,根据岗位评估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形成评估报告及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估意见,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评估报告及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资格复审
扎赉诺尔区教育局在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对已通过人岗相适评估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lainuoer.gov.cn/)。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以二学位专业报考者须打印二学位专业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毕业院校出具证明材料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能如期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退役证书、个人荣誉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扎赉诺尔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教育类岗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附件2);
(3)《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3);
(4)《回避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4);
(5)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系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组织教育局对已通过人岗相适评估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过程中,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审核;对复审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作出补充或说明;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未通过复审的理由。
(六)档案审核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教育主管部门对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人事档案审核标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执行。审核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根据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及人事档案审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资格复审、人事档案审核不合格或弃权的空缺名额,可从本岗位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人岗相适评估结果顺位递补。
(七)体检考察
1.体检。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拟引进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扎赉诺尔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个人诚信、应聘资格条件、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拟引进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空缺名额,可从本岗位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人岗相适评估结果顺位递补。
(八)公示和引进
1.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岗相适评估、资格复审及档案审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形成拟引进人员名单,报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
2.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会议研究审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lainuoer.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证据。对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引进人员的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对拟引进人员暂缓录用,待查实后,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是否引进的建议,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通过。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报区编委会审议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手续。
4.在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可从本岗位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人岗相适评估结果顺位递补。聘用文件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补录调剂
对无审核通过或未达到计划引进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从其他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未被录用的考生进行补录调剂,具体补录调剂规则详见补录调剂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lainuoer.gov.cn/)。
六、放宽条件
经补录调剂后出现空缺的岗位,补充发布岗位需求时,须由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学历可放宽到所需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
七、引才管理
(一)试用期制度
1.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试用期结束后,由教育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二)服务期制度
1.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签订承诺书,服务期内不得调离、借调、考录至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以外。
2.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岗前培养制度
对引进的人员组织开展初任培训。
八、纪律监督
(一)回避制度
1.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引进人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报名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该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并须签订《回避承诺书》(附件4)。
2.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引进人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责任追究制度
1.区教育局、派驻纪检监察组、评估考核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教育局党组对引才工作负具体责任。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有违反引才工作纪律的,应当严肃追责。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或诫勉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当引咎辞职或者给予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引才纪律的报名人员,取消参与评估资格;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引才工作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4.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九、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2.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公告由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及资格审查电话:0470—6526265
咨询时间:资格审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470—6552395
0470--6523937
附件:
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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