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23-07-05 14:55:17
来源: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
四、报名、资格初审及笔试准考证打印
(一)招聘信息将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上进行发布,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http://www.nmgkwzx.com/)。
(二)报名时间:2023年06月29日上午9:00---2023年07月07日下午17:00。
(三)笔试资格初审: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说明理由。
笔试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06月29日上午9:00---2023年07月08日上午10:00。
(四)报名缴费:报名费及考务费共计100元,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07月08日下午17:00,成功缴纳报名费者视为报名成功。
(五)资格初审环节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
(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即招聘岗位数与报名考生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果紧缺人才或者急需岗位,经过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降低开考比例。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笔试不指定教材,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给分,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府专职消防员必备综合知识》。
(五)消防战斗员岗位、消防车司机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财务岗、通信员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笔试成绩将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进行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体能测试比例的,可适当降低体能测试比例。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高中及中专学历请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由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小组工作人员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3.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4.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出现递补的直接进行递补工作。
七、体能测试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的时间及地点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二)体能测试项目有:①原地跳高②1000米跑③10米×4往返跑④单杠引体向上。
(三)有关要求
1.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护照)及《体能测试通知书》参加体能测试。
2.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3.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4.消防战斗员岗位、消防车司机岗位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财务岗、通信员岗位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八、面试及总成绩的计算
(一)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专业理论知识的答辩能力,所有岗位面试成绩权重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1.消防战斗员岗位、消防车司机岗位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30%+面试成绩×3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财务岗、通信员岗位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20%+面试成绩×3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在本次招聘指定的医院进行,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被考察对象需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证明。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