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呼伦贝尔市总工会招聘49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简章(2)

发布时间:2023-06-30 16:12:51

来源:呼伦贝尔市总工会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为1:3,即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

  (二)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8日上午。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

  09:00-11:00 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四)笔试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2.5分。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六)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呼伦贝尔市总工会官网公布,报考人员只能查询本人成绩信息。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用人单位面试加试方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呼伦贝尔市总工会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在呼伦贝尔市总工会官网上公告。

  (二)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录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要求

  1.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具体需提供材料请以资格复审时公告为准):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

  (4)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报考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递补资格。

  5.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由各旗市区总工会组织实施,须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在呼伦贝尔市总工会领导下,由各旗市区总工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和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市总工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履行有关聘用手续。

  (四)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

  (五)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六)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报考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各旗市区总工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依法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由各旗市区总工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并报呼伦贝尔市总工会组织宣传基层部备案。

  八、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派驻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组织领导

  成立呼伦贝尔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考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

  海拉尔区总工会 0470-8117355 18647036846

  满洲里市总工会 0470-6225284 18547014435

  牙克石市总工会 0470-7303660 15104702416

  扎兰屯市总工会 0470-3799968 13754003989

  额尔古纳市总工会 0470-6822850 13347019111

  根河市总工会 0470-5222310 18804986161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总工会 0470-4620396 18504700998

  阿荣旗总工会 0470-4251839 15248709677

  鄂温克族自治旗总工会 0470-8816468 13704705891

  陈巴尔虎旗总工会 0470-6711708 18047015345

  新巴尔虎左旗总工会 0470-6607899 15704707773

  新巴尔虎右旗总工会 0470-6400087 15049736806

  扎赉诺尔区总工会 0470-6522687 13948505736

  呼伦贝尔市总工会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0470-8223148

  15148562788 13848031373

  附件:2023年呼伦贝尔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职位计划表

  呼伦贝尔市总工会

  2023年6月26日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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