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包头市九原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15:31:22
来源: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
关于发布包头市九原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有关考生:
根据《包头市九原区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安排,现对九原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
参加笔试的各考生可登录成绩查询系统https://www.gongzhao.net/index.shtml,登录个人中心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综合保障中心科员2(社区工作者定向岗)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35分(不含政策加分);其他岗位中专业测试方向为“公共基础知识”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5分(不含政策加分),专业测试方向为专业科目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5分(不含政策加分)。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需求计划数与应聘人员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比例达不到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党政办公楼722室。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2023年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工作人员的,不符合报考条件、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能委托他人代审。资格复审考生请准备好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与应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原件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证件及材料:
(1)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填写《包头市九原区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一份(见附件3)。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丢失、损坏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6月26日08:30至6月27日17:30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相关表格,逾期打印功能不再开放。笔试准考证请妥善留存,面试等后续环节仍需使用。
(2)报考人员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
(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提交资格复审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注意事项
1、毕业证、学位证暂扣在学校的,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毕业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到资格复审时学校还没有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须出具学校开具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考生在填写《包头市九原区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时,须注明面试使用语言。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生只可选择一次,不接受临场更换语言。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名额空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于近期在九原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请未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注意查询自己是否进入递补资格复审范围,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请见附件2。
6、后续公告请关注九原区政府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专栏。
附件:
1、
包头市九原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名单.xlsx
2、
3、
包头市九原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
包头市九原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原文标题:关于发布包头市九原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jiuyuanqu.gov.cn/tzgg/46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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