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事业单位招聘52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6-19 16:21:09
来源:土默特右旗政府
土默特右旗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具体情况详见《土默特右旗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2023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具体学历、专业、年龄、户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部分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6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7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国(境)外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即2023年6月26日前取得。
2.定向岗位范围说明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通过“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吸纳大学生到公共服务领域服务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是指:仅限招聘在土默特右旗服务的且具备相应任职年限及条件资格的在职在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
3.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以项目人员身份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4.对于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应聘者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并具备相应的任职年限(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底),其中,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需任职满3年;村(社区)书记需在村(社区)任职满3年,且任现职满1年。社区工作者必须为已纳入全旗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职业体系范围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其他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留学人员);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编辑:li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