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招聘20名工作人员简章(4)
发布时间:2023-06-12 10:10:02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七)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确定)。
2.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医院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完成。
应聘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深入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由学校确定。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应聘者取消其考察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应聘人员应在体检结束的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进行期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内,若收到举报线索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备案
公示结束后,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办理招聘结果备案。
(十)聘用
依据市人社局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应聘者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在学校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执行应聘人员考试诚信制度。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格执行各项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本方案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有关咨询、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7-8160125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报考咨询电话:
教务处:0477-8591467(戴老师)
教学督导室:0477-8592566(王老师)
党委学生工作部:0477-8591515(李老师)
网络信息中心:13654771003(靳老师)
计划财务处:15547745585(贾老师)
各院系:0477-8591333(卢老师)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477-8591496
附件【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招20名!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oit.edu.cn/info/1011/60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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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