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
发布时间:2023-06-09 10:58:14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登录报名系统自助查询http://www.impta.com.cn)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对象
招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人数不足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互联网审核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nmgfgwrsc@163.com,供招聘单位审核研判,报送材料时间截止2023年6月12日8时。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提交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
(二)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
3.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本人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
6.应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注明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工资发放原始记录(单位的工资表)、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以上材料均需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其中,应聘岗位要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1份;
8.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三)报送扫描件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彩色扫描(PDF格式)上述证件及材料,经打包压缩(zip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后,于规定时间结束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发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一般应使用彩色扫描仪对证件和材料进行扫描,确保扫描件的内容清晰、完整;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使用彩色扫描仪的,应在保证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扫描件清晰度。因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内容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结果出现偏差甚至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应尽早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有关材料,在被明确告知资格复审通过前,需随时关注电子邮箱回复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要求补充完善材料。完善后的材料,与前期报送的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再次全部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材料,以资格复审通过前考生最后一次申报的材料为准。
5.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收到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后,一般应在24小时内将资格复审意见反馈至报考人员发送材料时使用的电子邮箱,其中需报考人员补充材料的,将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说明原因;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将明确告知考生。
6.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疑问的,请在工作日期间联系各招聘单位。
(四)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各招聘单位。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招聘公告》规定为准),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的具体流程及要求
(一)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考生6月21日17:00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http://www.impta.com.cn)。
6月26日-6月30日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要求
1.面试为线下结构化面试
2.考生须携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护照)、《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时考生着装大方得体,不得着行业制服等。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69104834.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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