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含三所直属附属医院)

发布时间:2023-06-07 18:25:02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内蒙古医科大学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含三所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公告》,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考生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12日—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进行(各岗位具体资格复审时间见附件1),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地点:内蒙古兴泰名都酒店(原兴泰国航酒店)四楼多功能厅(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与兴安路交汇处)。

  (二)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有效期内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有学历教育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加盖院(系)或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5.招聘岗位表中明确专业方向的,须由研究生院或所在学院(临床医学院)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招聘岗位表中岗位招聘其他条件所需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招聘岗位表中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属的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1份;

  8.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尚未取得服务项目证书的须提供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起止日期、考核意见、服务单位名称、出具证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请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10.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3)各1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白底、一寸)。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各位考生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所提供预留电话的畅通,递补工作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所填写电话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按照要求携带以上相关资格复审材料,材料不齐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资格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3.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4.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方式有变更的,请及时与我校联系(0471-6653056、6653047)。

  四、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另行通知。

  五、未尽事宜按《内蒙古医科大学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此公告

  附件:

  1.内蒙古医科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

  2.考生诚信承诺书

  3.面试语种确认书

  内蒙古医科大学

  2023年6月7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医科大学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含三所直属附属医院)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67182225.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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