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自治区医疗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7 10:37:0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管理事务服务中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经研究,本次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方式进行。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考生于2023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携带相关材料到内蒙古自治区医疗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三十五中西巷一号院内北楼120室)参加资格复审,请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生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期内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与原所在工作单位(包括企业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同意应聘且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考生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1份。
7.个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1张。
8.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两年择业期内(2023年3月21日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应证明材料。
9.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特别提示:考生须将提供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整理,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二)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截止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四)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面试方式及要求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告,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471-4963378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6月7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医疗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67102443.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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