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
发布时间:2023-06-07 08:46:2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文件。按照公开招聘程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2日上午 09:00-11:00,下午15: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4楼五号会议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三、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一)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报名网站打印。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对政治面貌和工作经验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其中:(1)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2)要求工作经验的,须所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从事工作、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报考者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7、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1份。
8、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1份;属于企业职工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1份。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9、要求材料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从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未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所提供预留电话的畅通,递补工作将通过电话通知。电话无法打通或接到递补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递补资格。
五、面试要求
1、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为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
2、此次面试采取线下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
3、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26日至30日。
4、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拟定于6月21日17:00,具体面试
时间以打印出的面试准考证时间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六、咨询电话:0471-6959805、0471-6950901。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6月6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66181544.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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