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6 12:07:34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关于2023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三楼316室。

  三、具体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二份)、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一份;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寸蓝底近照4张及电子版(电子版请备注报考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sky3458212@163.com)。

  3.应聘 “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资格复审通过的其他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报考该岗位未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所填写联系电话和邮箱须保持畅通,因电话沟通不畅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其他事项

  对应聘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面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打印,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6月21日17:00。面试地点在呼和浩特市。详细面试时间、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六、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1-3458212。

  附件:

  1.考生诚信承诺书

  2.面试语种确认书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专业证明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2023年6月6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关于2023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66114130.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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