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6 11:56:42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三十五中西巷1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昭乌达路办公区)北楼四楼413会议室。

  三、具体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二份)、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有高等教育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蓝底近照4张及电子版(请备注报考岗位、姓名)。

  3、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县市区以上(含旗县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上午9:00-12:00,请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四、对应聘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0471-6933376;0471-4915550。

  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6月6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66111356.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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