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 18:21:51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呼和浩特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我市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卫生健康系统、高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应将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1)供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研判,审核时间从6月10日9时起至6月14日17时结束。
应聘人员应在审核时间内尽早提交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
(二)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未打印《报名登记表》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7日至6月9日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网上报名”栏目补打。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原件。
3.取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的专业报考,但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相应学历阶段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院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能够按期毕业的证明。具有国境外高校学习经历的,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应在资格复审结束前保持有效。
4.应聘岗位所需资格准入证、职称证等其它证件原件。
5.应聘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须提供由毕业院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材料(附件2)。
7. 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仍在存续期内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附件3)。确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提供同意报考材料的,需在资格复审阶段签订承诺书(附件4),并务必于体检结束后5日内补交同意报考材料。
8.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
9.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应提交经审核批准后的《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参加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推荐表》原件。
10.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在档案保管部门存放档案的,在档案存放证明中应明确存入时间。
11.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jpg格式,照片中不得含有身份证、姓名等个人信息)。
1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呼和浩特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5)、《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6)各1份。
13.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三)报送扫描件有关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彩色扫描(PDF格式)上述证件及材料,经打包压缩(zip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后,于规定日期结束前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
应聘人员一般应使用彩色扫描仪对证件和材料进行扫描,确保扫描件的内容清晰、完整;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使用彩色扫描仪的,应在保证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扫描件清晰度。因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内容不完整、故意遮挡等造成资格审核结果出现偏差甚至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应聘人员应尽早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有关材料,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明确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前,随时关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电子邮箱回复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要求补充完善材料。完善后的材料,与前期报送的材料一并按照上述要求再次全部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的邮箱。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以资格复审作出结论前考生最后一次申报的材料为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作出资格复审结论后,考生再次申报的材料无效。
应聘人员在收到资格复审结果后,应及时向报考单位指定的邮箱回复信息,明确告知已收到资格复审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论存在异议的,在回复信息时可一并提出复核申请并说明理由,接到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后未及时通过邮箱回复信息的视为本人无异议。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收到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后,一般应在24小时内将资格复审意见反馈至应聘人员发送材料时使用的电子邮箱,其中需应聘人员补充材料的,需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认定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应说明原因,同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结果;认定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应明确告知考生。应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得私自变更资格复审结论,确需变更资格复审结论的,须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并说明原因,同时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写出书面说明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应聘人员反馈的意见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留存备查。
凡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完整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取消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需了解资格复审进展或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疑问的,请于资格复审期间工作时间(9时-12时或13时30分-17时)联系《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四)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应聘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纳入递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截止时间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影响面试筹备及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发布的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与考生取得联系,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等情况的,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面试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事项按照招聘简章执行。面试时间、面试形式等事项请关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后续发布的通知、公告。
三、有关问题处理
1.报考人员须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附件:
2.参加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审批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3.参加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审批表(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非编人员)
6.面试语种确认书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原文标题: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hhpta.org.cn/html/4/Content1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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