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鄂尔多斯准格尔旗引进50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15:54:51

来源: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3年鄂尔多斯准格尔旗引进50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准格尔旗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政策》精神,结合我旗党政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教育部2017年公布“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36所大学(详见附件1)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优秀毕业生(本科起点须为附件1所列高校全日制本科);

  2.取得QS最新发布的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国外(境外)高校(详见附件2)全日制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本科起点须为附件1所列高校全日制本科)。

  二、引进岗位和数量

  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50名(岗位见附件3)。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爱党爱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4.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截至2023年5月5日,年龄需为18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为1995年5月5日(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3年5月5日(含)之后出生;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包括国家统招计划内高校毕业生或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生;学历及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届时将取消其选拔资格。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范围。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人才引进范围:

  1.我旗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我旗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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