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事业单位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10:51:38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2023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事业单位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0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2人。
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是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区土地储备工作,开展土地储备、土地资产管理等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占补平衡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级统筹、跨省交易、建设用地规模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治区级统筹交易等;负责制定自治区级土地储备计划,并实施土地储备及开发整理等工作;承担全区土地储备动态监测监管及成果技术审查、登记备案、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建设、管理维护与监管,开展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发布、土地全生命周期监管技术支持等工作。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1日(不含)至2005年3月21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