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10:39:41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14人。
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驻地呼和浩特市,中心主要承担自治区水文行业管理、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水文水资源监测、水量调度等工作,为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河湖长制提供水文相关技术服务。中心设置相当于副处级公益一类分支机构10个,分别驻全区10个盟市,主要承担本区域水文情报预报、水文水资源监测等工作。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1日(不含)至2005年3月21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