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遴选2名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3-08 16:38:20
来源:巴彦淖尔党建网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直机关2022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市林业和草原局干部队伍建设,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正科级领导职务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参公人员)1人、副科级领导职务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参公人员)1人。详见《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巴彦淖尔市公务员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巴彦淖尔市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
3.中央及自治区驻巴彦淖尔市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满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条件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6.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9.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基层锻炼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
8.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加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9日9:00至2023年3月17日18:00。报考人员需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巴彦淖尔市党建网(http://www.bynrdj.gov.cn)、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skszx.com/)下载《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留存备用(一式三份)。
3.报考人员需将本人签字并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和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市林业和草原局指定邮箱rsk4807@163.com。
4.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遴选职位表》中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完整、详细、准确、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相关信息,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以来的详细经历,起止年月要连贯,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工作或服务单位要填写详细。
5.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6.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需在考察程序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遴选每个环节出现空额后,可递补一次。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审查工作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
2.报名人员需携带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任职文件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参公)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证等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近期免冠2寸白底照片3张。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加盖资格审查合格印章,作为参加面试的凭证。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符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最低不低于3:1。对于通过审查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核减或取消该职位。
2.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盖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职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试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人员成绩仅做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4.面试结束后3日内进行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市林业和草原局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将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方面的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全面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是否存在不得遴选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的主要依据。
(二)体检
市林业和草原局综合分析被考察人选实际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需求,按1:1的比例,党组集体讨论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公示、岗位考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在巴彦淖尔党建网、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岗位考察
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市林业和草原局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岗位考察。岗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岗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
(三)办理相关手续
岗位考察期满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等相关手续。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遴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组监督下,由市林业和草原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强化领导
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组织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做好资格审查、深入考察、档案核查等工作,确保遴选工作万无一失。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有关要求上报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防控,确保安全
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适时对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适当调整,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确保公开遴选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为此,提醒报考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和考察期全过程。如发现伪造、涂改证件等报名材料或提供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本次遴选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遴选辅导培训班。
(四)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须全程佩戴一次性N95口罩。
(五)本次公开遴选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本《简章》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报考咨询电话:0478—8738008 8738030
监督举报电话:0478—873803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附件:
1.《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
2.《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8日
原文标题: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s://www.bynrdj.gov.cn/sites/djw/detail.jsp?KeyID=20230308150941076836845&ColumnID=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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