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人才引进20人公告(3)
发布时间:2023-03-08 08:56:55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五)签约、公示
学院根据评估认定、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党委会议研究后,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确定拟签约、公示人员。对于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院要及时与拟聘用人员和高校共同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待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按程序公示。
其他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间反映的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学院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向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引进人才相关材料,由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聘用文件。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办理手续,进行备案。合同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学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三)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即可聘任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如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通过特设岗位聘用。
(四)引进人才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
(五)提供市内住房一套(大产权房),面积65㎡。
(六)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不合格的,取消引进。
(七)引进人才实行3年最低服务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承担引进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全部退回所领取的相关费用和住房。
(八)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官网,并保持报名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重要事项的通知。报考人员要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九)政策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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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