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赤峰市喀喇沁旗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1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6:40:03

来源:喀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3赤峰市喀喇沁旗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111人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切实解决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难题,经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报名人数,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办公室文员、服务窗口协理员、社区网格长、网格员、保洁等岗位111人。具体岗位及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喀喇沁旗公益性岗位需求情况表》。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形象良好(身材坦露部位无纹身)、五官端正,无视听障碍。

  4.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经吸食过毒品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5.有遗传性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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