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7 19:36:35 乌兰察布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s://nmg.huatu.com/sydw/wlcb/ 文章来源: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中心网
【导读】华图乌兰察布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2022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招聘931名工作人员简章(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考试交流,政策解读,备考资料下载请加乌兰察布事业单位考试QQ交流群:【646501070】 ,更多资讯请关注内蒙古华图微信公众号(nmghuatu),乌兰察布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474-8249266。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笔试结束后,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对于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予以取消。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等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乌兰察布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递补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通知三次,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的组织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蒙汉兼通”岗位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试题组成,应聘人员面试时用对应语言作答。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语言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
(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采取笔试方式加试。
(七)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递补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通知三次,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察。市直单位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旗县市区考察工作由本地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递补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通知三次,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三)公示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允许参加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本次招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每个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通知三次,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五)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发布,请予关注。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审查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本简章由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9304746001、19304746002、19304746003
监督电话:0474-8321083(乌兰察布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报名电脑技术支持电话:0474-8246513(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附:《乌兰察布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点击下载)
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原文标题:乌兰察布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wmpta.org.cn/html/5/Content1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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