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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包头市教育系统招聘796名教师简章(3)

    发布时间:2022-04-30 08:37:45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包头教育云 教师招聘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在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招聘学校(单位)隶属关系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在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官方微信平台和旗县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公告。

      (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各2份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或盟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材料;其他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安排人员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六、面试

      面试按照招聘学校(单位)隶属关系由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平台和旗县区教育局微信平台另行通知。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学校(单位)隶属关系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通过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平台和旗县区教育局微信平台予以公布。

      七、成绩评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将组织加试。考试总成绩在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平台和旗县区教育局微信平台予以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按照招聘单位隶属关系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三)考察工作按照招聘学校(单位)隶属关系由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招聘学校(单位)隶属关系由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平台和旗县区教育局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期满,经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地区、学校(单位)填写《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市人社局备案。经市人社局同意,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招聘地区、学校(单位)依据市人社局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四)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招考。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岗前培训。由招聘学校(单位)隶属关系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七)拟聘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十、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由包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及各地区教育局纪检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考核培训科全程监督指导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用人、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有关招聘学校(单位)及旗县区教育局要对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问题,要严肃追责。

      (三)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四)建立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平等进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诚信档案。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平台和旗县区教育局微信平台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或微信平台查询。

      十二、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公开招聘全程将设置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一)咨询电话

      1.报名及笔试环节:

      包头市教育局:0472-5177037、5177020

      2.资审、面试及后续各环节:

      包头市昆区教育局: 0472-5225113、5225114

      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 0472-3106108、3106109

      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 0472-6166072、6166059

      包头市九原区教育局: 0472-7151608、7151613

      包头市高新区教育局: 0472-5311003

      包头市石拐区教育局: 0472-8728335

      包头市达茂旗教育局: 0472-8422464

      包头市白云区教育局: 0472-851894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包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472-5174838

      包头市昆区教育局: 0472-5225117

      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 0472-3106312

      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 0472-6166069

      包头市九原区教育局: 0472-7155679

      包头市高新区教育局: 0472-5305592

      包头市石拐区教育局: 0472-8728139

      包头市达茂旗教育局: 0472-8316708

      包头市白云区教育局: 0472-8515124

      报考人员需咨询或举报的,请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拨打相关电话。

      本简章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减免报考费申请表

      3.参加包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审批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4.参加包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审批表(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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