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1人简章(3)
发布时间:2022-04-11 11:45:35 赤峰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未知
(二)笔试
1.笔试时,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
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应用能力》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分值各占50%,答题时用相应文字作答。
2.准考证打印时间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5月17 日9:00—2022年5 月20日24:00。
3.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2年 5月21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类别见《2022年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范围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满分分别为150分。
4.笔试地点: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点设在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7.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三)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考岗位线上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线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旗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和毕业证书。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错误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不得报考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异地聘请,每组由7人组成。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赤峰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的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采用试讲等方式进行。
4.应聘人员面试时使用资格复审时选择的语种答题。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用相应语言作答。
5.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加分)×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1.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岗位可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期限为3-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及时发布。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时间、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相关公告,应聘人员应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并随时关注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咨询电话
2022年4月14日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8331740,负责本简章的解释工作;
市直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2年度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咨询;
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332636,负责网报技术咨询。
本方案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度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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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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