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招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0名简章(2)
发布时间:2022-03-22 08:46:23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4.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5.网上报名成功后(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保持畅通。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和林格尔县公开招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资格初审2022年3月22日9:00开始,2022年3月27日18:00结束。
(三)报名结果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并且缴纳报名费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缴纳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27日20:00。
2.面试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为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招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察,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检验士及其它相关医学资格证书,报考人数小于等于招聘人数时,采取直接体检、考察方式聘用;报考人数大于招聘人数时,采取面试方式聘用。
3.报名结束后,对于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经和林格尔县公开招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调剂,调剂后的岗位计划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告。
4.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初定为:2022年3月29日9:00—3月29日17:00。如因疫情等原因影响,确需调整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将另行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二)面试用普通话回答,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分数线设为60分,未达到60分将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现场提交《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以及《报名登记表》(2份)、24小时内健康码(彩色打印)、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间间隔不小于24小时)。
(五)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根据加试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六)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时可按照面试成绩等额递补。报考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配合招聘单位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无误后,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备案后,相关招聘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往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
(三)聘用
1.公示结束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将拟聘人员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管理部门下达的聘用通知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
3.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违约人员,要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5.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再进行递补。
聘用后,薪酬待遇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享受与事业单位同岗位同职称专技人员同等待遇,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编辑: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