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内蒙古三支一扶考试每日一练(一)
发布时间:2022-02-28 13:14:12 三支一扶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华图
2022内蒙古三支一扶考试每日一练(一)由内蒙古三支一扶考试网整理发布。更多关于三支一扶考试,2022三支一扶备考,以及三支一扶考试备考信息。请关注三支一扶考试网/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2022内蒙古三支一扶考试每日一练(一)
1. 杜某知道酒驾违法,在聚餐喝酒后没有开车,选择了公共交通工具。杜某的行为体现了法的:
A.强制作用
B.指引作用
C.评价作用
D.教育作用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的价值和作用知识。
第二步,指引作用是指法通过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法的规定应承担的责任,而对于人们的行为产生的一种调整、指导和引领的作用。指引作用的发挥以对法的要求的知晓为前提。指引有两种情况:第一,确定性的指引,即通过规定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第二,不确定的指引,即通过授予法律权利,给人们创造一种选择的机会。本题中杜某在知道酒驾违法的前提下选择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体现了法律确定性的指引作用。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强制作用强调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制裁、强制和约束。A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C项:评价作用强调主体对他人行为是否合法的判断与衡量。C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D项:教育作用指通过法律的实施对社会大众今后的行为产生影响,强调对大多数人这一群体的作用。D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2. 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下列属于非正式解释的是:
A.中国法学会所作的解释
B.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解释
C.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所做的解释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所作的解释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的制定知识。
第二步,法律解释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平正义观念、法学理论和惯例对现行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概念、术语以及适用的条件等所做的说明。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两种。正式解释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有关法律条文所进行的解释,这种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中国法学会属于社会团体,它所做的解释是非正式解释。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解释是司法解释,属于正式的法律解释。B项排除。
C项: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所做的解释是行政解释,属于正式的法律解释。C项排除。
D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所作的解释是立法解释,属于正式的法律解释。D项排除。
3. 按照规则内容的不同分类,()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
A.义务性规则
B.确定性规则
C.准用性规则
D.授权性规则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理学知识。
第二步,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授权性规则的特点是为权利主体提供一定的选择自由,对于权利主体来说不具有强制性,它既不强令权利人作为,也不强令权利人不作为。相反,它为行为人的作为、不作为提供了一个自由选择的空间。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义务性规则是直接要求人们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与授权性规则不同,义务性规则表现为对义务主体的约束,为人际互助、维持社会安全提供保障。A项排除。
B项: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B项排除。
C项:准用性规则,是指规定行为规则的某一部分须参照其它法律规范才能实施的法律规范。C项排除。
4.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行使省级行政区域划分权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家主席
D.国务院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因此,选择D选项。
5. 下列不属于民族自治机关的是:
A.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B.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C.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D.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人民政府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人民政府属于乡镇政府,不是自治机关。
因此,选择D选项。
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不包括:
A.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B.选举中共中央总书记
C.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D.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三条,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由此可知,选举中共中央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而不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CD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ACD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7. 甲市乙区某街道办事处认定该街道居民小谷的房屋为违章建筑,通知小谷按期拆除违章建筑,小谷对该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不服,则应向()申请行政复议。
A.甲市人民政府
B.甲市拆迁办公室
C.乙区人民政府
D.甲市拆迁办公室或乙区人民政府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根据2015年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本题中,小谷对乙区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即乙区人民政府。
因此,选择C选项。
8. 行政诉讼中,诉讼当事人的身份特点是:
A.原告是行政机关人员,被告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原告是行政机关人员,被告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原告被告均是行政工作人员
D.原告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行政机关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根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即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为行政机关,原告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9. 行政许可中,关于行政机关组织听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在7日前将相关信息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B.可以由审查该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主持听证
C.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
D.可以不制作笔录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A项正确,BD项错误。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C项: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二款,……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由此可知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包括听证程序),如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可以不公开。所以“一律公开举行”表述有误。C项错误,排除。
10. 下列国家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赔偿请求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文件
B.赵某因故意自残导教手指断裂,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C.受害人李某死亡后,其债权人田某有权要求赔偿
D.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必须先向人民法院提出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赔偿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3年版《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赵某因故意自残导致手指断裂,国家不承认赔偿责任,说法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13年版《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A项排除。
C项:根据2013年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受害人死亡后,其债权人田某无权要求赔偿。C项排除。
D项:根据2013年版《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D项排除。
内蒙古三支社区考试报考、备考有疑问?加群咨询 | |
微信 | qq群436782061 |
相关阅读:
2022内蒙古三支一扶考试网 | |||
招考 | 三支一扶简章 | 报名时间 | 报名入口 |
笔试 | 考试时间 | 准考证 | 成绩查询 |
资讯 | 合格分数线 | 录用公示 | 图书教材 |
关注 | 笔试课程 | 备考qq群 | 网络课程 |
以上是关于2022内蒙古三支一扶考试每日一练(一)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三支一扶考试,2022三支一扶备考的相关信息敬请加入三支一扶招聘考试群 ,及关注内蒙古三支一扶考试网。
(编辑: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