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呼伦贝尔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人简章(2)
发布时间:2022-01-07 17:05:43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招聘职位表》
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将招聘《简章》、《招聘职位表》通过呼伦贝尔人才网、新左旗政务网等相关网站向社会发布,其他相关招聘信息请关注新左旗政务网。
(二)报名
1.报名形式:报名分两个批次,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新巴尔虎左旗卫生健康委一楼党建会议室。
3.报名时间:
(1)第一批次:“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无合格人员报名的“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调整为普通岗位。
(2)第二批次: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无合格人员报名的岗位取消。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1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相关信息。报考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招聘各环节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报名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须填写上学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专业;工作经历须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从事工作;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需完整填写项目服务类别、服务起止年月、服务单位、是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未就业期间须填写起止年月并写明待业。简历填写不全的,招聘单位不予审查通过。
(三)资格审核
1.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须自行打印并携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2.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一式二份)、《诚信承诺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寸蓝底免冠彩照4张。
3.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凭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等证明参加资格审核。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人员应在现场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8.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新巴尔虎左旗卫生健康委一楼党建会议室。
(四)考试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工作统一由新巴尔虎左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重点测试卫生健康专业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是总成绩。
3.报考岗位设置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报考岗位取消。
4.考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1月23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面试试题设蒙古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报考蒙医岗位、蒙药岗位的考生需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题”并使用蒙古语作答。其他岗位考生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6.招聘计划内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7.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新左旗政务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旗市区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适时在新左旗政务网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务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务人员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旗卫生健康委及旗人社局组织实施。在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应聘者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编辑: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