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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呼和浩特和林格尔新区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0人公告(2)

    发布时间:2021-12-22 08:37:28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 事业单位考试群

      (2)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2月28日9:00—12月31日12:00。

      报名人员对《人才引进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咨询电话详见《人才引进岗位表》)。

      4.资格复审

      (1)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足5:1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的岗位,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方式按照成绩高低顺序5: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及资格复审通知在报名网站发布。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请关注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发布的有关公告。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明确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证件等。

      (5)报名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②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

      ④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具体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公告通知。报名人员须根据公告通知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在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4.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新区党群工作部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示。

      5.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新区党工委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新区党群工作部安排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对于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新区党群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名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聘用(调动)环节。按照相关程序,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已纳入事业编制的人员,原单位同意调动的办理调动手续;原单位不同意调动的,新区党群工作部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本人辞职后办理聘用手续。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前须签定《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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