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黑龙江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面试公告查询

发布时间:2021-12-15 11:39:36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公务员招考微信

咨询考试,获取备考资料及课程推荐,加入备考群

扫码添加
qrcode

该公告已过公示时间,对该公告内容进行下架处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试题练习】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系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请接任处长为缺少资质条件的李某办理了公司登记,收取李某10万元。甲构成犯罪

B.乙系某国企总经理之妻,乙让其夫借故辞退企业人事主管,而以其好友陆某取而代之,陆某赠乙价值15万元的金表一只。乙构成犯罪

C.李某为获得一项工程中标而送给主管官员丙2条高档香烟,被丙拒绝。次日,李某再次来到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8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丙不知情。丙家保姆以为丙知道此事,遂将金币放入丙的柜子。丙不构成犯罪

D.丁系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利用其父管理之便,请其父下属将不合条件的某企业列入政府采购范围,收受该企业8万元。丁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题中,丁系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丁利用其父的职务便利,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政府采购范围,为该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收取钱款的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因此,选择D选项。

(编辑:野马及川)

qrcode

华图教育微客服

咨询考试疑问

获取备考资料

获取课程图书推荐

加群考友一起备考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