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招聘合同制临床护士、检验技师46人公告(2)
发布时间:2021-12-03 10:22:08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全程监督,医院招聘小组负责实施。资格初审时间:12月6日上午9:00—12月10日下午20:00。
2.对审查未通过的(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及时退回报考人员,由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3.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12月11日上午9:00—12月13日下午18:00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系统,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缴纳报考费70元/人(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
5.交费确认(查询交费是否成功)时间:12月13日上午9:00—下午18:00。报考人员须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系统,查阅个人报名信息是否正确,交费状态是否变化为“已交费”。交费后状态未改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本公告),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确认。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另行发布公告,请已确认交费的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公告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护理、检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另行公告。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招聘比例内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的相关事宜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户籍、年龄、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情况。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报考临床护士岗位的人员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5.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
3.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5.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范围。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进行,有关事宜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导致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编辑: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