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呼伦贝尔新巴尔虎右旗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人简章(2)
发布时间:2021-11-22 16:02:54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内蒙古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分两个批次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1)“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1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无合格人员报名的“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调整为普通岗位。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无合格人员报名的岗位取消。
2.报名地点:新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考务办公室(一楼会议室)。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1年新巴尔虎右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并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4张。报考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做到准确无误。
(二)资格审核
1.完成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旗卫健、人社等部门负责组织抽调专门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工作。
3.报考人员提出的关于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进行资格审核的工作人员负责解释。
4.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日期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5.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核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有户籍或生源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8.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等证明,其档案应在报名开始日期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
10.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11.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新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考务办公室(一楼会议室)。
四、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新右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重点测试卫生健康专业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是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16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蒙古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语言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以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以用蒙古语言作答(考生须在资格审核时明确面试答题语种),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招聘计划内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7.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新右旗政务网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旗市区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适时在新右旗政务网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旗卫生健康委及旗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基本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考人员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编辑: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