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内蒙古面向清华大学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2)
发布时间:2021-11-12 20:39:28 内蒙选调生招聘考试网 来源: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
(三)资格初审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各盟市委组织部收到《报名表》后,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8:00时。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密切关注北疆先锋网(www.nmgdj.gov.cn)、高校就业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发布的准考证打印通知,在规定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其考试或选调录用资格。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院系及以上表彰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等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安排在12月中下旬,计划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武汉市、西安市设5个考区(具体时间、考区考点根据疫情防控和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3.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4.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疫情防控承诺书参加笔试。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安排在12月中下旬,具体安排与笔试同步衔接。
3.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疫情防控承诺书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选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将在2021年12月上旬通过北疆先锋网(www.nmgdj.gov.cn)和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笔试、面试具体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报名考生在疫情防控方面,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考察和签约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组织对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开展考察工作。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重点掌握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学业成绩、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在校表现、奖励处分、遵纪守法,以及是否符合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考生需提供加盖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研工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的报名表原件。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各盟市委组织部根据合格分数线以上各职位报考人员成绩、考察情况,结合考生所学专业、个人意愿等确定岗位,并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应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对因考察出现缺额、违反纪律要求取消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在未确定为签约人选且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递补工作根据岗位空缺需要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
(七)体检、公示及录用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适时组织签约人选进行体检。对通过体检的签约人选,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通过高校就业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人选,待其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选调人选按所录用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和盟市委组织部通知时间,持学历学位证书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四、相关政策
1.自治区、盟市委组织部门对定向选调生进行为期5年的重点管理,常态化掌握一批优秀选调生,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锻炼和使用。
2.在重点管理的5年内,给予选调生适当经济补助,博士研究生每年6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4万元、大学本科生每年2万元。
3.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按照公务员法,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录用。区直机关的选调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定级为一级科员;硕士研究生,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盟市直属机关单位的选调生,任职定级工作由各盟市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
4.定向选调生试用期满后,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选调生安排到苏木乡镇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到嘎查村任职;盟市直属机关单位选调生安排到嘎查村任职2年时间。在嘎查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
5.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或交流到重要岗位。
6.选调后在内蒙古自治区至少服务5年,签订服务协议,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等方式离开内蒙古自治区。
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15354862530、15354862635、
0471—4812035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4607047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5619290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216407
兴安盟盟委组织部:0482—8267671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13
赤峰市委组织部:0476—8364228
锡林郭勒盟盟委组织部:0479—8212334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0010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8611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655723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2999551
阿拉善盟盟委组织部:0483—8332382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定向选调职位计划表
2.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政策宣传片
https://mp.weixin.qq.com/s/Y8J3Og60lsKQzmIbxBnEDg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12日
内蒙古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附件.xlsx
2022届地方选调汇总表-内蒙古.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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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u)